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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创业投融资项目发布对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创业投融资项目发布对接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0〕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创投服务中心)提供投融资“一站式”服务的平台优势,进一步促进资本与创业投融资项目的对接,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创业投融资项目发布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发布机制
  由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当地征集创业投融资项目并择优筛选后,利用市创投服务中心平台举行项目发布对接会。发布对接会以在市创投服务中心平台举办
  为主;确有必要的,可由当地政府或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场地后,由市创投服务中心组织投融资机构赴现场开展对接。各区、县(市)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项目发布对接会,时间集中安排在5-9月;项目资源丰富的,可视情增加发布对接会场次。
  二、提高对接质量
  为提高项目发布对接的质量,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提前完成项目征集和筛选工作,重点推荐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期或成长期项目:
  (一)初创期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升级方向,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预期;拥有创新技术或创新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成长期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升级方向,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技术含量及附加值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核心竞争力;成长快,有较好的盈利能力,近3年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在30%以上。
  三、加强组织保障
  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创业投融资项目发布对接工作的领导;要加强与市创投服务中心的沟通衔接,共同做好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和有关情况的报送工作。相关活动的组织情况将纳入各区、县(市)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自主创新创业目标考核内容。市科技局、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要加强对项目发布对接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监督落实。市创投服务中心要积极协调、配合各地开展项目发布对接活动,组织、落实参与活动的投融资机构,评估分析项目发布对接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扩大宣传,吸引更多中小企业通过市创投服务中心平台获得投融资服务,营造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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