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川建质安发[2010]167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3月25日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不断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川办发[2010]16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切实做到“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以有效防范重大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工作目标
着力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以深基础、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方案执行施工。尤其针对近期多发的支模架和脚手架事故,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全面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实现安全隐患超前预控。要加强施工现场洞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防汛和消防保卫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密监控,随查随改,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结合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学校校舍建设项目、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管,重点督促检查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