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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法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5、开展技术机构普法培训。组织技术机构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敦促技术机构制定实施学法计划,强化技术机构人员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使其依法施检、程序规范、数据准确。建立健全技术机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制度的手段强化技术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促使依法施检和依法管理成为技术机构开展工作的自觉要求,维护技术机构自身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系统外普法宣传工作

  6、强化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今年要重点抓好《宁波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将《办法》编印成册,通过基层局巡查执法人员向企业和社会发放宣传,组织开展有关《办法》的专题培训。同时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7、结合“开门审案”及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文书在实际执法办案中的运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做到“说明事理、说清程序、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达到边执法边普法的良好效果。

  8、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针对涉及面广、事关重大的行业和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使企业明确质量守法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

  9、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配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学校、深入社区进行质量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质监文化氛围,从而把学习、宣传质监法律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三、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开局谋划工作

  10、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市普法办和上级普法机构“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及时对总结验收工作作出部署,组织系统内各单位开展自查和互查,全面总结本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比工作。着重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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