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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建安[2010]2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安排好全年工作。各地的工作要点请于本月30日前报厅安全处。

  附件:《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罚力度,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稳定好转。

  一、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施工安全监管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六个重点,建立一个平台:重点加强安全措施备案办理情况的检查和监管;重点加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拨付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管;重点加强三类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和监管;重点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及专家论证情况的检查和监管;重点加强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检测情况的检查和监管;重点加强施工脚手架搭设情况的检查和监管。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管理,建立诚信体系平台,制定评价办法。

  开展“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整治工作。改变“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方式,全部采用型钢悬挑。杜绝卸料平台与脚手架搭接现象,逐步实现卸料平台定型化、工具化。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各项评选活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同时,要建立全省各级安全人员数据库,安全人员持证上岗。施工企业要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别要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据库内的)。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由公司委派和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监管人员知识竞赛,提高各级建设安全行政主管部门人员的执法能力。实行施工企业对监管人员公开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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