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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拟订全市渔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渔业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渔业重大科研项目的攻关及成果应用推广;引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指导水产苗种管理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渔政管理工作和渔业执法队伍建设。
  (十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研究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组织协调全市农民体育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设14个职能处室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后勤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和市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农机、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和农业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工作;参与引进农业国外智力的有关工作。
  (四)发展规划处(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牌子)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国家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专项项目的有关工作;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参与拟订都市型农业发展规划,协调、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四荒”资源开发工作。
  (五)财务审计处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政策建议;负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参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局机关并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农业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六)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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