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内贸工作,推动内外贸融合,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六)转变的职责
将贸易投资促进、相关会展活动和行业管理等有关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相关的行业协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商务发展战略和实施规划,制定全市商务发展目标及考核办法,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加快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层次和水平,促进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和流通体制改革。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推进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建设和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标准、规则并做好相关推进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市内贸发展规划,组织、指导、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国内外资金投向我市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参与对全市重点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指导并开展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调查分析商品供求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要求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承担机电产品进出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规范对外贸易经营秩序,推进贸易便利化,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按分工承担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