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府办〔2010〕9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挂苏州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不含商标,下同)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起草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体系;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县级市(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市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和技术秘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市、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牵头协调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和调解市专利、版权纠纷,依法查处相关侵权行为;负责建立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计划。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外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牵头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的相关事项,组织开展专利、版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五)研究确立市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经济、科技、文化等重大活动的知识产权工作,审核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科研项目、经济活动和文化创作中的知识产权状况;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在重大科研、经济活动、文化创作中审核知识产权状况。
  (六)指导监督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实施市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促进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版权产业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牵头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发展规划,负责建设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发布市知识产权重大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