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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指导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规划本市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指导监督专利、著作权交易活动;承担市知识产权合同备案、质押评估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计划;负责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指导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引导企事业单位培育、引进高层次知识产权紧缺人才;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统计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知识产权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保密、安全、后勤接待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计划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办理各类建议、议案、提案和信访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组织拟订局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局机关干部教育、出国(境)政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计划生育、退休干部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执法处)
  负责研究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起草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指导县级市、区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市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的会办工作;协调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和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市涉及港澳台的有关知识产权事项;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规范市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实施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宣传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编制和实施市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拟订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协调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协调开展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等工作;指导协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指导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预警分析计划;组织开展市“正版正货”工作;负责市专利、版权纠纷案例的处理,调解和查处假冒专利、冒充专利、版权侵权等行为;负责局依法行政工作,受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指导苏州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中国(苏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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