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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中小企业局、苏州市乡镇企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信息化推进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网络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提出信息化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监督及绩效评估工作,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指导推进社会公共事业、社区管理服务、城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组织、协调和推进智能卡、银行卡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智能卡应用项目实施,推广基于银行卡的各类应用,推进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推广。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指导相关部门拟订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有线、无线)、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负责指导信息化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工作。
  (十六)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负责拟订地方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根据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
  (十七)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
  负责市中小企业局业务综合协调工作;落实国家、省有关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市促进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组织中小企业发展与改革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按规定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和关闭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监管。承担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投诉工作。
  (十八)中小企业合作与创新处
  指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和企业家队伍培训工作,指导创业基地建设。参与中小企业经济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与发布,监测中小企业发展态势。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以及调整产业、产品和布局结构,指导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指导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集聚;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发展;推进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劳动、卫生、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工作。
  (十九)市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市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办公室、市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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