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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办理商务、物资、物价、开发区、旅游、信息化、侨务、台湾事务、外事、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口岸、烟草、盐业、大型节庆活动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六)综合四处
  负责办理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地方志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七)综合五处
  负责办理农业和农村、水利水务、民政、人民武装、双拥、粮食、供销、气象、太湖农科、太湖渔管、老龄、残疾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八)综合六处
  负责办理发展计划、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管、监察、信访、法制、统计、对口支援、经济协作、机关事务、行政服务、财政、机构编制、审计、金融、税务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九)综合七处
  负责起草市政府综合性工作的报告;负责起草向省政府的工作汇报;负责起草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部分讲话稿和文稿;协助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反馈、处理市内外政务信息,编发、上报国务院办公厅直报信息和省政府政务信息,反馈国务院、省政府领导政务信息批示;管理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开展信息业务指导,编发市政府办公室信息。
  (十)综合八处
  负责办理公安、司法、市容市政管理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一)综合九处
  负责办理环境保护、太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红十字、城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二)综合十处
  负责办理政法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
  (十三)市政府督查室
  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督办事项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市长信箱的交办、督查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负责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有关工作。
  (十四)应急值守处(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市应急指挥中心接警、处警工作;协助安排作息时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承办节假日期间机要交通和信函收发工作。
  (十五)应急协调处
  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办理报送市政府涉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文电和督查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审核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协调应急预案演练,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建设;建立与市内驻军、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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