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办公室的挂牌机构,是为市政府提供综合性决策咨询的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二)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政府系统调研网络工作,提高政府系统调查研究的组织化程度和决策咨询能力。
  (四)编发《调研通报》、《网络通讯》等内部资料。
  (五)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秘书处
  承担文秘、人事、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会务、接待、车辆管理、机关后勤服务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机关日常党群工作。
  (二)综合处
  承担综合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搜集、整理并报送重要信息;协调组织各市(区)政府研究机构开展调研工作;编发《网络通讯》。
  (三)调研处
  承担专题性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工作;协调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联系协调专家学者开展课题研究;编发《调研通报》。
  三、人员编制
  市政府研究室行政编制为12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副处长4名,其中:正处长3名,副处长1名。

  附件2
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市政府办公室挂牌机构,是管理、服务、协调全市金融工作的机构。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