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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苏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制定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意见;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变更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参与股票融资项目审核;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企业并购重组等有关工作;参与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规划处
  协助市金融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会议、文秘、信息交流等工作;统筹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大课题研究;统筹重大金融活动的组织;拟订全市金融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拟订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等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市金融系统的目标考核管理。
  (二)银行保险处
  联系在苏的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服务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银行、保险、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管理和服务;代表市政府与国家、省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及其在苏分支机构进行联系。
  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法人机构的组建及设立;负责担保、再担保、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审核、备案、报批;会同市商务局做好典当设立的审核、报批工作;牵头并协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发集团的投资、经营实施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分析研究金融运行形势,研究提出发展开发性金融、农村小额贷款组织、政策性保险业务等政策意见;负责汇总银行、保险、财务公司、小额货款公司、典当、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主要数据资料。
  (三)资本市场处
  联系在苏的证券、信托、期货、创业(风险)投资、产权交易、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金融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对上述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承办全市股份公司设立和改造的审核事项;承办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及推荐工作,推进全市企业发展直接融资;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开展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跟踪监测全市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指导、协调全市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和再融资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创业(风险)投资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参与全市创业(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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