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四、人员编制
  市物价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5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核派驻纪检组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五、直属行政机构
  (一)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
  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为副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检查权限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和查处有关价格问题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负责明码标价的监制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受理对县级市、区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参与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
  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1.综合处(基层工作指导处)
  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材料的文字起草工作;掌握和分析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动态,编发《苏州价格监督检查简报》,及时通报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情况;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负责分局机关文档、宣传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基层价格检查工作。
  2.审理处
  协助有关处室对查办案件进行初审定性,参加案件的集体审议,审核、修改发出的法律文书;参与涉及市、区物价检查机构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负责办结案卷的复核、审查、分类和归档及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各市、区物价检查部门做好案件审理、案卷制作工作。
  3.财务审计处
  根据有关财务政策法规,负责检查分局的财务核算和监督工作;对有关财务进行检查和审计,做好全年经费预算开支管理工作,定期分析、上报财务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
  4.检查一处(工农产品价格检查处)
  负责全市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工农产品以及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等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各县级市、区、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工农产品以及供电、供热、供水、供气等商品价格方面的价格违法案件。
  5.检查二处(服务价格检查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