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业理论知识:根据住院医师培训标准细则要求,学习有关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了解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四)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病历书写以及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等临床知识和技能。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大纲以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在培训医院带教医师的指导下,接受临床实践技能训练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点。
五、培训质量保证
(一)成立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全市住院医师培训及考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负责本学科的培训标准细则制定、培训过程指导和考试考核组织等工作。
(三)培训医院要有院级领导分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保证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四)培训医院要成立相应学科的培训管理小组,由培训学科主任担任组长,指导带教医师认真实施培训计划、审核《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和住院医师出勤情况。
(五)带教医师应严格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的要求和医院制订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考核类型与方式
(一)公共科目考试: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统一组织和实施。
(二)日常登记:住院医师应将每天完成的培训内容如实填入《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带教医师定期审核后签字,作为住院医师出科与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参加结业综合考核的依据。
(三)出科考核:住院医师按培训标准规定,完成每一科室轮转培训后,由本院相应学科的培训管理小组,按照培训考核要求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在《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
(四)年度考核:由培训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重点考核住院医师该年度的临床业务能力、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完成培训内容的时间和数量,将考核结果及有关奖惩情况在《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中记录。
(五)结业综合考核: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市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结业综合考核办法。市医学会会同有关高等学校和培训医院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平台,具体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