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库区船舶检查的重点,一是县乡政府直接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二是乡镇、库区船舶,特别是客渡船、汽渡船、旅游船舶和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船舶是否建立了明确的安全责任制和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节假日、逢集赶场以及重点渡口、码头是否落实了专人进行现场监督。三是对“三无”船舶是否进行了认真的处理,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取缔了“三无”船舶。
道路专业运输企业检查的重点:主要企业安全责任和制度的落实清理,查客运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技术素质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凡是车辆达不到安全行车要求的,不得参运,严禁带病和超载运行。对客车驾驶员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照,并应按照职业驾驶员的要求,严格考核,实行内部“准驾证”制度。严肃处罚超速、超载、超员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旅客和危险品等非法运输行为。
客运站场检查的重点:主要检查站内的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站场封闭管理和进出通道情况;车辆进出站场和停放秩序情况;站内管理和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尽职情况;“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执行情况。
公路主要检查大山陡坡、急弯险道、重点路段、汽车渡口、桥梁等处的路况和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
航道主要检查急流、浅(险)滩航段、桥梁的通航条件和标志是否正常。
交通基本建设施工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查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和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着重防止各类坍塌和坠落事故。坚决纠正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大力宣讲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这次大检查中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懂安全、讲安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方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旅客、货主的安全意识,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交通运输安全,支持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隐患,一定要严肃查处和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省厅规定,制定详细的整改和监控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严防隐患演变为事故。各地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于2010年6月1日前书面报告省厅。
3、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将情况向当地政府和省厅报告,同时采取得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