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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闽建建[2010]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2009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开展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对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突出预防为主,加强重大危险源防控
  各地要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监管。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序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要继续深化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等制度,切实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二、突出监督管理,实施动态考核
  各地要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利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动态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并认真分析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有效实施差异化监管。省厅将制定监管动态考核管理办法,与责任主体动态考核形成考核综合体系,强化层级间特别是设区市对县级的监督指导,保证上下联动,避免工作脱节。
  三、突出责任落实,严格安全问责
  落实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各地要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严格安全问责,强化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对不满足资格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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