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和水平,要按照规范政府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要求,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以适时调整和改进决策。
2、完善公众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机制、程序,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和范围。完善专家论证制度,扩大公民参与程度,提高政策制定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经过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决策评估工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要对其预期的社会、经济效益等进行前评估;施行一定时期后,制定机关、实施机关要及时收集分析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后评估。省、市(州)级部门评估不少于1件。
3、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树立政府信息的公信度。重点做好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应为人民群众知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有效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结合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地开展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把不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的事项管住、管好、管到位,更加有效地提供服务。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要求,围绕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机构设置,注重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要建立行政审批工作常态机制,完善行政审批清理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要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积极探索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查询的新模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健全审批责任追究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