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买卖信息(2分、加分1分)。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个要求全年发布1000以上条,北仑500条、江北300条、镇海200条以上。全部完成计2分,60%以上计1分,60%以下不计分。买卖信息若存在虚假成分,发现一次扣1分。超20%以上加1分。
4、供求专场活动(5分)。根据全省组织的农产品供求专场活动开展情况,是否进行图标链接,是否及时发布信息,是否及时统计成效等进行计分。对于在专场活动中不发布信息、不进行图标链接宣传的,少1次扣2分。
(三)万村联网工程建设(基础分14分、加分1分)。
1、建站数量(5分)。镇(乡、街道)和村(社区)建站比率达到95%以上计5分,90%-95%计4分,85%-90%计3分,80%-85%计2分,80%以下不计分。
2、信息数量(5分、加分1分)。镇(乡、街道)和村(社区)网站所有栏目年发布信息在28条(含)以上的站点数占已建站点比率达到80%以上计5分,70%-80%计4分,60%-70%计3分,50%-60%计2分,50%以下不计分。85%以上加1分。
3、站点质量(4分)。根据子网站是否按照万村联网新农村网站信息发布指导目录建设,数据是否齐全,是否配备图片,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和网站整体美观度等进行计分。
(四)农民信箱日常信息管理和维护(基础分10分)。
1、数量(5分)。按公共信息的合计数计算,慈溪、余姚、奉化、宁海、象山、鄞州个,要求全年维护200条,北仑150条、江北100条、镇海50条。全部完成计5分,90%以上计4分,80%-90%计3分,70%-80%计2分,60%-70%计1分,60%以下不计分。
2、质量(2分)。日常抽查中信息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重复发布的信息,与农民信箱和农业生产的关联度等进行计分,该项最低计0分。若全年的数量完成率在60%以下质量不计分。
3、其他(3分)。日常抽查中公共信息是否审核及时,农技110信息是否及时回复等进行计分。
(五)日常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基础分12分)。
1、日常信息报送(6分)。其中:
数量(4分)。在百万农民信箱专题的各地动态、多方关注中发布信息并通过审核的,计1/3条;在典型事例和服务成效中发布信息并通过审核的,计1条。全年发布信息在20条以上计4分,16-20条计3分,12-16条计2分,8-12条计1分,8条以下不计分。
质量(2分)。通过随机抽查,信息的要素(标题、内容、来源、作者、关键字)是否齐全,是否与农民信箱、每日一助、网上农博会、万村联网等内容相关,字数是否在300字以上,信息是否配备图片,是否被农民信箱工作简报录用等进行计分,该项最低计0分。若全年的数量完成率在8条以下质量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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