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完善行政机关向社会提供行政服务行为的规章制度,实现行政服务的规范化。明确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实现行政服务的法定化。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立法,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市政务办牵头,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法制办配合)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目标: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明显的进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基本完成,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公开、公众参与、诚实信用等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基本确立。
具体措施:
20.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
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并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外公布实施。(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1.继续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工作范围,有步骤地加大对镇、街综合执法工作的保障力度。(市编办牵头,市法制办、城管委,市府研究室配合)
2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3.以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中心镇的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市府办公厅牵头,各部门配合)
(五)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有效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
目标: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社会矛盾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
具体措施:
24.大力推进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结案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拓展到案件审理的各个方面,逐步实现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5.建立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选拔品行优良、专业精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担任专职办案员,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
26.采取各项便民措施,疏通行政复议渠道、建立网上立案系统,提高复议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防范和解决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把行政争议引入法律轨道。(市法制办牵头,各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