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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建监〔2010〕49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皖政评办函〔2010〕1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请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解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厅政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在年底对此项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附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风行风评议
有关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皖政评办函〔2010〕1号要求,厅党组在充分肯定2009年度政风建设所取得成绩的同时,高度重视对政风行风评议中反馈问题的整改,及时将反馈的20条具体意见和建议归纳为六个方面,分解到有关处室研究并提出改正措施,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如下整改方案。

  一、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

  (一)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促进居民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遏制投机性购房,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保持自住性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能力。二是强化市县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督促各城市人民政府编制公布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通过制定住房建设规划,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扩大住房建设规模,特别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等建设规模,以及目标任务实现的具体政策措施,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减轻不同阶层居民对住房市场的心理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三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当前部分城市住房供应偏紧、房价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快土地开发进度和在建商品房建设进程,增强自住性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信贷支持等措施。四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加强对各地的分类指导,建立健全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和统一发布制度,重视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舆论引导。

  牵头处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

  配合处室:住房改革与发展处、公积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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