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徐政发[2010]30号 2010年3月16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城乡一体、科学合理的森林生态体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晶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现就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森林、民生”为主题,围绕建设绿色生态徐州,深入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总体推进、分期达标,城乡联动、全民参与,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11年末全面达标,建成国家森林城市。形成一市六城(徐州市和丰县、沛县、睢宁、邳州、新沂、贾汪生态城市)、四条轴线(徐淮路、徐海路、徐丰路、徐沛路沿线生态城镇)、两湖五区(骆马湖、微山湖和泉山、马陵山、炬山、艾山、大洞山风景区)、两网四山(农田林网、绿色通道网络和铜山北部、贾汪邳州接壤区、新沂东部、邳睢铜接壤区4片丘陵山区)、两带群星(大运河、故黄河沿线防护林带和村庄、居住区、单位庭院等绿化点)的城市森林格局。
  (二)具体目标
  林业生态建设:重点抓好新农村绿化,提升围村林和村庄绿化档次;林网建设、湿地保护、山地绿化,提高生态防护效果;沿路、沿水绿化,提高绿色通道标准;城镇街道、单位庭院、居住小区、游园广场绿化,实现城镇绿化达标。到2011年,新造林1.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0%,其中郊区(城区扣除城市建成区的部分)森林覆盖率20%以上;城镇镇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3%、35%、9平方米以上;村庄绿化覆盖率40%以上。
  城市绿化(含各县市贾汪区城区):重点抓好道路、河道沿线绿化,建设高品位的景观带;广场、游园、景区绿化,建设高水平的精品绿地;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建设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周边山地绿化,建设高标准环城防护林带。到2011年,徐州市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750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 36%、40%、13平方米以上,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5平方米以上;各县(市)、贾汪区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地1050公顷,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34%、 36%、10平方米以上,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6平方米以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