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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豫政办〔2010〕40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河南省重点农产品出口合作备忘录》和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促进和扩大食品农产品出口,推动我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实现我省由食品工业大省向食品工业强省转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示范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动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动我省示范区建设对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示范区建设,有利于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我省食品农产品符合国际质量安全和卫生标准,提高食品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有利于改变我省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现状,实现土地的连片种植和集约化养殖,实现生产基地的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种植养殖,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有利于突破食品农产品出口瓶颈,带动我省农村种植养殖、饲料加工、包装、农兽药生产、物流等产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通过对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全封闭、无缝式管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内出口食品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问题,进而有效应对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企业为主体,以区域特色农业和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基础,创新机制,调整结构,对示范区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确保农业外向度持续提升,确保农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持之以恒地推动示范区建设。

  二、示范区的发展模式和建设目标

  (一)发展模式。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的实际,积极探索示范区的发展模式。可以按照“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模式,大力发展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示范区;可以按照“政府主导、科学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为主、全面参与”的区域化管理模式,在县(市、区)打造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示范区。同时,要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凡有利于示范区科学、健康发展的模式,都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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