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示范区的建设目标。一是加快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联席会议确定的河南雏鹰等30家示范区的建设步伐,确保2年建成,并达到各项建设标准。二是力争5年内,我省示范区总数达到100个,每年由示范区生产的原料用于加工出口食品农产品的总货值突破15亿美元,占全省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0%以上。三是5年内通过示范区建设,力争培育3-5家出口超过8000万美元、10家出口超过4000万美元、20家出口超过2000万美元的大型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逐步形成特色鲜明,规模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优势食品农产品种植、养殖和产品加工区域。
三、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
示范区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的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规范标准,建立和完善与质量安全相关的各种体系。
(一)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控制体系。要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农药、兽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我国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在示范区内使用,示范区用药必须全部来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农业投入品。同时,要建立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要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督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督检查,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杜绝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逐步建立农业投入品“产、供、销、用、检”全过程链式管理机制。
(二)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整理,逐步建立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采购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以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
(三)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广泛开展道德、法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制定失信行为举报、诚信信息甄别、被惩戒者申诉及复核、守信企业鼓励和失信企业惩戒等制度,逐步把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诚信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定期评价、发布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信息,对因失信造成出口食品农产品被国外通报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完善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