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实施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工程。帮助农民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增强家庭经营集约化水平。围绕畜产品加工企业、市场需求,组织畜禽饲养、饲草饲料生产等合作社,解决家庭经营中生产、加工、销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引导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村两委干部以及懂经营会管理的农民,带头发展合作社;引导县乡畜牧兽医服务部门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的服务实体、畜产品加工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参与发展合作社。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支持建设1000家畜牧示范合作社。组织畜牧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技术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作用。
四、政策保障
(一)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畜禽良种工程、畜禽良种推广、秸秆养畜、饲养场面源污染防治等投资。认真实施国家生猪、奶牛等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项目。加大对肉牛、肉羊养殖场区建设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检疫基础设施、疫病监测预警体系、防疫屏障体系、动物隔离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疫病监测净化等投入。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检验监测任务,加大对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畜产品质量、种畜禽、饲养环境、牧草检验检测实验室等基础设施的投入,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开展正常的检验监测活动。
(二)强化对畜牧业的财税扶持。继续实施奶牛、生猪、肉牛良种补贴,加大对畜牧机械、饲草饲料机械等畜牧业农机具的补贴力度;积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补贴标准,逐步完善补贴机制。加大畜牧业科技创新、农业良种工程和农业重大科技专项投入,积极支持畜禽新品种培育、畜牧兽医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启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项目,健全现代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落实强制免疫疫苗经费。为动物疫病、饲料、兽药、畜产品、种畜禽、畜牧环境、牧草的监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逐步增加畜禽标准化养殖、家畜配种改良站点建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治理、秸秆养畜、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畜牧业科研推广和农民培训等专项投入。落实饲料加工企业免征增值税以及进口种畜禽、牧草种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初级畜产品加工优惠扶持政策。清理畜禽养殖和屠宰加工环节的不合理税费,减轻养殖场户负担。
(三)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金融、财政、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联络协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机制。扶持畜牧龙头企业成立担保公司,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机制,探索通过资金互助和兴办村镇银行支持畜禽养殖的模式。加强银企对接,探索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支持现代畜牧业发展,每年举办一次银企合作活动。通过畜牧企业、畜牧合作社建立会员农户信用档案,加强会员信用考核评估管理,并与金融机构对接,扩大信贷额度,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总结能繁母猪、奶牛保险的经验,逐步扩大畜牧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实施办法。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