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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8.加强重要时段的安全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省两会、全国“两会”期间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重大节日、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9.加强安全宣传制度建设。建立政府安委会牵头的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协调1-2次重大宣传活动,每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与各地宣传机构、新闻媒体等沟通联络机制、重大事故快速报道机制、月度安全宣传重点拟定制度、重大宣传活动会商制度,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国办通知》和《省办通知》明确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正面报道为主,强化舆论引导作用

  10.发挥中央驻闽和省、市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中央驻闽及省、市新闻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充分发挥它们对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主导作用,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系列报道、跟踪报道,强化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加强对《安全与健康》杂志、网站安全生产宣传报道的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评比。

  1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机制。各级安监部门要与党委宣传或政府新闻部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通过接受媒体采访、做客网站、刊登公告等方式,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公布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重特大事故查处情况。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将与省委宣传部举办新闻(网络)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研讨会。

  12.加强宣传阵地建设。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一站(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记者站)一刊(《安全与健康》杂志)一网(省局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加快以省局政府网站为龙头的安全生产网站建设,探索建立全省安监部门各级网站联动发稿机制,实现与传统媒体优势互补。

  13.加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加强与相关单位的组织配合,坚持快速发布事故情况、积极报道救援进展、谨慎涉及事故原因、关注舆情正面引导的原则,切实做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舆论工作。

  14.抓好安全监管监察成果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向社会推出一批“安全发展忠诚卫士”的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创新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我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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