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办法》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局有关单位,有关公安处(局):

  现将市局制定的《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旅馆住宿服务场所加强学习培训并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局治安总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二○一○年四月十八日

  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旅馆住宿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留宿场所安全管理的通告》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馆住宿服务场所,是指宾馆、旅馆、招待所、公寓式酒店、世博签约公寓,以及提供住宿服务的浴场等经营性住宿场所。
  第三条 旅馆住宿服务场所实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
  对已聘用的从业人员,旅馆住宿服务场所应当在查验其有效身份证件后,如实填写《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样张附后),并于4月23日前将该表及其Excel电子文档报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对即将聘用的从业人员,旅馆住宿服务场所应当在查验其有效身份证件后,如实填写《旅馆住宿服务场所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并于聘用之日起三日内将该表及其Excel电子文档报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