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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10.继续深化治理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考核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和检查考核活动,加强保留项目运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严肃查处借机摊派或其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活动成果。

  (三)深入推进两项建设。

  11.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同时,由地级以上市安排、县(市、区)组织实施,重点对全省乡镇(街道)国土、税务、计生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作风建设。

  12.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组织省交通运输厅等30个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上广东民声热线,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部门、行业领导上各地政风行风热线,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健全考核通报、网上投诉办理、新闻媒体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创新办线形式,提高办线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省直机关和单位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我省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纠风维护群众权益的各项工作机制,探索机关作风问责办法,以良好的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派驻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今年第三季度拟召开纠风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各地纠风工作的做法经验。

  (二)以完善作风暗访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纠风部门要会同新闻媒体,组织精干力量,配备相关设备,在全省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中,运用暗访方式,深入查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的作风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监督实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排查处理,适当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建立健全纠风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提高纠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并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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