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安委办〔2009〕15号),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安全许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涉及高危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设置安全报警、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等安全设施,配备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和火灾报警装置,提高生产装置本质安全度。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制定上海世博会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安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和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软件的维护和使用,开展涉爆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道口设卡堵截,加大废旧爆炸物品、非法伪劣烟花爆竹的排查、收缴和销毁力度,依法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行为。上海世博会期间,中环线内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中环线外实行销售单位周报告、批发单位月报告、实名购买制度。上海世博会期间暂停大型燃放活动审批。
(二)推进隐患治理,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
1.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四级责任”、“三级督办”的工作机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以市、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或行业系统三个层次挂牌督办,定期对隐患整治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继续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地铁、隧道施工运行,船舶、冶金、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为重点的“一年一排查”工作。加快推进7项市级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和30项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2.加大上海世博会期间和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要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上海世博会阶段性工作特点,开展集中性以及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上海世博会开幕前,重点检查各区县、各系统的重点隐患、重点设施和重点部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限期完成整改。上海世博会期间,重点检查世博园区所在地区以及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领域,确保安全办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上海世博会闭幕后,重点对部分场馆、设施的拆除等情况组织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搞好“五一”、汛期、“十一”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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