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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四)强调一个重点。根据规划先行的原则,项目谋划是规划编制的重点,也是今后五年我市的重大建设项目能否更多地进入国家、省规划大盘子的关键所在。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高瞻远瞩,精心谋划,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使谋划的重大建设项目更加体现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更加体现结构调整的发展方向。要把项目谋划过程作为争取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支持的过程。

  (五)建立一个机制。要建立保证规化编制工作有效实施的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规划指标体系跟踪问效、检查考核和行政问责机制。二是要建立项目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能够顺利实施。

  (六)整合一个系统。规划编制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总体规划与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之间是一个有机整体。总体规划是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总纲,区域规划、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的延伸和拓展。因此,要搞好规划编制的有效对接,不仅包括指标、项目上的对接,还包括编制时间节点和相应政策的对接。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市工作大局的高度来全面部署、安排规划编制工作,搞好上下之间、产业之间、领域之间的有效对接,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进度安排

  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前期准备和调研,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市“十二五”规划重大问题调研,确定“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需纳入省规划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的起草工作,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完成各专项规划初稿的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10年6月初到下半年市委提出“十二五”规划建议前。继续深化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研究提出纳入我市规划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措施等。围绕《规划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全市人民为“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同步协调重点专项规划、部门和行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市委提出“十二五”规划建议到2011年市人代会召开前。开展《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听取各县(市、区)和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召开“十二五”规划专家论证会议,提出论证报告。完成《规划纲要》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报市政府审定。做好《规划纲要》与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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