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以人为本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规划工作的基本方法。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中,树立“转型、创新、惠民、和谐”的发展理念,大力推动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着力增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明确“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围绕转型发展,以宽广的全球意识、开放的战略思维、清醒的实情把握和统筹的根本方法,切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六)把握“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原则。按照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纲要》,要充分贯彻落实《建议》确定的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战略任务,并在坚持遵循规律与把握省情相结合、延续继承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统筹兼顾与重点突出相结合、定性研判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突出体现创业创新、转型转轨、民生民享等要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三、建立完善“十二五”规划编制体系
(七)建立“三级四类”规划编制体系。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行政层级分为省级规划、市级规划和县(市、区)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即“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级政府组织编制,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起草;主体功能区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区域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区域内有关市县政府编制;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八)发挥总体规划的统领作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其他各类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的依据。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五年,“十二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