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5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要求,国土资源部决定自2010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完成我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重庆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监测期新增建设用地状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全市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遏制违法用地,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今年是我市第一次开展本行政区域范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也是贯彻落实15号令的第一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凌月明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任副组长,市国土房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具体负责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由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任(兼)办公室主任,市国土房管局纪检组长周琪敏、市国土资源房屋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韦平任副主任。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