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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三年攻坚活动方案》的通知

  --突出治理重点。以影响使用功能、群众关注、投诉多发的通病为重点。
  --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互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通病治理重点和措施,责任主体负责通病治理措施的贯彻落实。
  --行政管理和市场机制并用。运用市场机制规范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把群众投诉作为衡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指标,甚至以此进行市场清除,实施质量、建管、设计、房地产主管部门联动机制;
  --实体通病和工艺、管理通病治理并重。坚持实体质量通病是表象,工艺和管理通病是根源,做到实体通病和工艺、管理通病治理并重。
  二、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质量通病治理三年攻坚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文芳 省住建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公山 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站长
  成 员:各地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地市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王公山
  办公室副主任:郑纯共、李会义。
  三、通病治理重点
  各地市应根据本地实际,认真分析和梳理当地存在的影响较大的质量通病,确定质量通病三年专项治理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确保治理效果。省总站根据掌握的全省情况,提出以下质量通病治理重点供各地参考。
  (一)实体通病治理重点
  1、屋面、卫生间等渗漏;
  2、墙体长毛、结露;
  3、塑钢窗制作及安装质量和塑钢窗周边渗漏;
  4、墙体裂缝、起皮;
  5、地面裂缝和塌陷。
  (二)工艺通病治理重点:
  1、卫生间上返梁和楼板连接节点处理不当;卫生间蓄水、屋面淋水试验不规范;
  2、砌体工程不按操作规程施工;
  3、混凝土和砂浆计量不准确、级配不严格、拌合不均匀;
  4、各类外掺剂品种选用、计量、掺配方法掌握不准确;
  5、外窗及周边发泡、打胶不到位,出现渗漏现象;
  6、土方回填材料含水率、分层厚度、压实设备和压实遍数控制不当;
  (三)管理通病治理重点:
  1、因盲目赶工、片面压价造成的粗制乱造、偷工减料;
  2、监理独立检测频率不足和旁站不到位;
  3、施工与监理方案针对性不强,内业资料真实性差;
  4、材料质量源头控制不严;
  5、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部分关键节点、细部构造无详图。设计变更随意,变更不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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