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成渝高速荣昌新站匝道高切坡处理的批复
(渝高管〔2010〕29号)
荣昌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对成渝高速公路荣昌新站匝道处高切坡处理的请示》(荣建委文〔2010〕42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荣昌县迎宾大道北延段道路工程建设,消除荣昌新站匝道高边坡安全隐患,打造和提升荣昌县窗口形象,同意对荣昌新站高边坡进行切坡处理。
二、请你委进一步完善高边坡切坡处理施工方案,保障高速公路交通畅通和安全,并执行以下意见。
(一)尽量实施机械开挖和人工操作;确需实施爆破施工时,应控制好爆破药量实行松动微爆破,做好爆破面覆盖措施,防止土石方飞坠破坏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并确保爆破施工不对高速公路路基结构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二)设置相应路段提示、警示标志,提醒驾驶员谨慎行车;微爆破施工时,应加强监管,确保爆破施工不对车辆正常通行造成影响。
(三)设置完善的防护隔离措施,保障防护措施足够的长度、高度和强度,防止土石方坠入匝道影响匝道行车。
(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施工人员操作规程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安全管理,防止操作不当引发高速公路安全事故。
(五)文明施工,加强现场秩序管理,防止施工污染,保持高速公路及收费站区域的整洁美观。
(六)严格控制施工工期,加快施工进度,减小切坡处理施工对高速公路安全、形象的影响。
三、请进一步优化迎宾大道、高速公路匝道结合处高边坡处理设计方案,保持边坡顺势美观和处理后的结构稳定,并加强边坡美化设计处理,保持良好的路容路貌。
四、施工前,施工方案应报高速公路执法机构和运营管理公司审核备案,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