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加强和规范本市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通知


  (3)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在今年6月中旬前,将清理情况报市监察局,由市监察局汇总形成本市清理撤销和规范管理驻京办事机构工作总结,并在今年6月底前报市政府。

  二、严格管理,规范驻京办事机构职能

  (一)明确驻京办事机构职能定位

  1.主要承担派出地党委、政府委托的工作任务,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2.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切实转变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努力为本地区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3.积极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本地区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等。

  (二)加强驻京办事机构日常管理

  1.对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格驻京办事机构设置,健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预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将驻京办事机构国有资产收益及其他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管理体系,每年对驻京办事机构进行审计。要加强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驻京办事机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执行财经纪律等重要情况。

  2.市政府驻京办要加强对保留的本市驻京办事机构工作的指导,协助派出地政府抓好廉政建设。

  3.驻京办事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确保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要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清理驻京办事机构,加强和规范驻京办事机构管理,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