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框架下,完善以对外贸易为导向的、跨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牵头,承担本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协调职责。
四、鼓励企业提升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水平。激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配合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产业化。鼓励引进核心技术自我发展,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和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
五、推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应对工作。落实商务部国际贸易争端解决工作机制,本市政府部门、商会协会和涉案企业要在商务部的指导下,积极应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贸易争端。本市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健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六、积极应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要研究阻碍本市外贸发展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编写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手册,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研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相关资讯,以利出口商品达到进口国市场准入的标准。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情况的通报评议。
七、加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标准化工作。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深刻地影响国际贸易和市场竞争,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建立和发展所受影响较大。要重点关注发达国家、标准化机构和企业联盟的标准化战略,跟踪研究敏感产业、相关标准及知识产权的动态,鼓励本市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八、落实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建立海外维权信息通报平台和境外知名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网络的法律服务、风险监控等功能。支持本市企业在海外获取、运用、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妥善应对涉外纠纷。
九、制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的扶持政策。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带动金融资本和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的研发和商业化,加速知识产权的经营流转。支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登记、注册、申请、维权、纠纷应对,以及相关标准化事务。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一步拓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