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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0]7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是今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4件、23项”实事之一,《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

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教育厅、省农牧厅)

  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整合培训资源,实施14万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列为政府为民办的14件实事之一,为强化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地完成此项惠民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提高我省农村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民就业,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在整合现有职业培训资源的基础上,开展农民技能培训。

  二、目标任务。

  (一)对12万名农村“两后生”开展2年-3年的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其中省扶贫办负责对贫困地区6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含2009年招收的“两后生”继续接受第二年培训的3万名);省人社厅负责农村6万名“两后生”实施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

  (二)对2万名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的短期技能培训。主要开展有关劳务品牌项目培训。

  三、实施对象。

  对具备初、高中学历的农村“两后生”开展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对其他有意愿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开展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项目分层次实施,对参加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的,纳入2010年全省技工学校和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对参加3个月左右短期技能培训的,由各有关单位申报,由省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家政服务、保安、牛肉拉面师等有关劳务品牌项目的培训。

  五、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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