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卫生局、鄂城区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绩效工资改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72、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投公司)。
73、切实做好国企改革收尾工作(责任单位:市国企改革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物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局)。
74、争取省委、省政府早日批复《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示范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责任单位:市城乡统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75、推动葛店开发区与武汉东湖高新区全方位融合,大力打造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葛店开发区管委会)。
76、加快建设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区鄂州开发区循环经济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州开发区管委会)。
77、推进省级梁子湖“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单位:市城乡统筹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局、梁子湖政府)。
78、切实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确保环保设施发挥减排效益(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79、认真落实环境准入制度,着力强化环保执法,全面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0、多方筹资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十大工程”,不断完善城市功能(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鄂城区)。
81、主城区重点推进一湖(洋澜湖生态公园)、二线(迎宾大道南北中轴线、东西中轴线)、三区(中心城区、城东鄂城新区、城西鄂州开发区)、四山(西山、雷山、葛山、莲花山)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鄂城区政府、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凤凰、西山街道办事处)。
82、继续实施好配套的路桥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道路刷黑工程和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交通运输局、鄂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83、推进葛华科技新城、红莲湖旅游新城和花湖工贸新城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葛店开发区管委会、红莲湖旅游区管委会、花湖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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