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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2009年天保工程实施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全力配合省委、省政府调研组开展支持森工加快改革发展的调研,理清了改革思路,确定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完成了阶段性总结和专家组的评估工作。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校企分离、森工托管”的模式,理顺了体制,明确了职能,提高了待遇。对俄采伐木材44万立方米,加工木材27万立方米,派出劳务人员2218人。招商引资签约合同项目30个,总签约额73.2亿元。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了“五个一体化”建设:一是生态环境建设一体化,各林业局与所在县(市)建立了生态保护、森林防火联防、河流治理等机制,推进生态建设。二是特色产业发展一体化,绥阳、穆棱、亚布力等局与当地政府合作,把黑木耳培育成带动一方百姓致富的拳头产品。三是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合作建立工业园区14个,有的林业局争取了招商引资项目的优惠政策和税费分成政策。四是小城镇建设一体化发展,合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小城镇的承载功能和聚集效益。五是公共事业发展一体化,在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共建共享。总局投入3500万元,支持清河、绥棱、绥阳、鹤北、柴河、兴隆、山河屯等典型示范局和山河屯林业局与五常市的省级试点建设。对“三江”林区23个林业局进行科学定位,正在修改完善总体规划。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累计投入1.77亿元,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巩固集中办学和“普九”成果,提高了教育质量;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小城镇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20个林业局被评为省级先进示范小城镇,10个林业局被评为省级绿化城镇标兵。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28.82亿元,竣工面积223.5万平方米,4.47万户喜迁新居。新增就业3.27万人、再就业2.91万人,开发就业岗位2.3万个。解决了5.55万“五七工”、“家属工”参保问题;61万城镇职工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职工人年工资达到9793元,增长25.3 %。487个林场进入“人均收入万元林场”行列,占83.4%。
  --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加强信访工作,排查调处了集体混岗职工、“五七工”、“家属工”、中小学教师和复退军人诉求等方面的问题,进京到省上访率大幅度下降,在特殊时期、敏感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实现了“零进京”目标。加强“平安林区”建设,80%以上林业局达到了省“平安县(局)”标准,总局级“平安局”达到100%,“平安社区”、“平安林场”分别达到86%和87%。
  (三)在资金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
  1、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资金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资金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全面建立资金使用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和“慎用钱”的要求,认真抓好资金的审计稽查工作,要求被检单位对自检出的问题全面进行整改,对违纪情况较重的进行了处理,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保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有效避免了天保工程资金违纪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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