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城市圈各市要高度重视“碧水工程”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技术支持单位,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各地应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多渠道争取各项经费支持,促进本项工作的开展。
(二)培训工作
省厅负责各市“碧水工程规划”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培训,市分级负责其余编写技术人员的培训,力争做到所有编写人员都经过培训。
(三)审查工作
省厅组织对全省调查数据以及报告质量审查。各市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建立质量控制责任制,并对报告编写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报告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需重新编制上报。
(四)加强督办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省环保厅组织对各地开展调查、补充监测与报告编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建立评估工作督查制度。各市环保局要对本地“碧水计划”工作情况经常性检查督促,每月要向省环保厅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上报。
表1 河流一览表
序 号
| 河流名称
| 流经区域
|
跨界水体:
|
1
| ▲长江
| 咸宁(赤壁市、嘉鱼县)、武汉(武汉市区、汉南区、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黄冈(黄州区、武穴市、团风县、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鄂州市、黄石(黄石市区、阳新)
|
2
| ▲汉江
| 天门、仙桃、潜江、孝感(汉川)、武汉
|
3
| ▲涢水/府河
| 孝感安陆、云梦、应城、武汉
|
4
| ▲汉北河
| 天门、孝感汉川、武汉
|
5
| ▲天门河
| 天门、孝感
|
6
| 富水
| 咸宁通山、黄石阳新
|
7
| ▲举水
| 黄冈麻城、武汉
|
8
| ▲倒水
| 黄冈红安、武汉
|
9
| 东荆河
| 潜江、仙桃
|
10
| ▲滠水
| 孝感大悟、黄冈红安、武汉黄陂
|
不跨界水体:
|
11
| ▲浠水
| 黄冈英山、罗田、浠水
|
12
| ▲巴水
| 黄冈麻城、罗田、团风、浠水、黄州
|
13
| 华阳河
| 黄冈黄梅
|
14
| 蕲水
| 黄冈蕲春
|
15
| 金水
| 武汉(出斧头湖)
|
16
| 淦河
| 咸宁(入斧头湖)咸安区
|
17
| ▲长港
| 鄂州
|
18
| ▲陆水
| 咸宁通城、崇阳、赤壁、嘉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