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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范(试行)》的通知


序号

违法违

规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违规情节

处罚标准

26

不按期缴纳采矿费用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期缴纳本办法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补偿费2‰的滞纳金。

采矿权人未按照前款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滞纳金的,由征收机关处以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3 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轻微

经责令限期缴纳,在期限届满前缴纳的

责令限期缴纳,从滞纳之日起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一般

经责令限期缴纳,期满超过15天仍不缴纳的

处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1倍以下的罚款

较重

经责令限期缴纳,期满超过30天仍不缴纳的

处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严重

经责令限期缴纳,期满超过60天仍不缴纳的

吊销采矿许可证



序号

违法违

规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违规情节

处罚标准

27

矿产资源补偿费代征义务人不按规定代缴补偿费

湖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代征义务人不按本办法规定代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承担缴纳责任。代征义务人不按规定按时代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追缴应缴费额外,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经责令限期缴纳,在期限内如数缴纳的

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追缴应缴费额

 

一般

经责令限期缴纳,在期限内缴纳应缴纳款项在80%以上的

可并处1千元以下罚款

可并处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

较重

经责令限期缴纳,在期限内缴纳应缴纳款项在30%以上80%以下

可并处3千元以上处5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

经责令限期缴纳,在期限内缴纳应缴纳款项在30%以下的

28

采矿权人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实际开采回采率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由征收机关追缴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并处以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轻微

不缴或少缴额在1万元以下的。

追缴应当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并以此为基数

处以1倍以下罚款。

一般

不缴或少缴额为1万以上不超过5万元的。

处以1倍-3倍的罚款。

较重

不缴或少缴额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处以3倍-5倍的罚款。

严重

不缴或少缴额为10万元以上的。

由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序号

违法违

规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违规情节

处罚标准

29

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活动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活动的;

轻微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自愿停止,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下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可不予罚款

一般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自愿停止,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可并处3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所得在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自愿停止,且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且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自愿停止,且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可并处以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且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或自愿停止,且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

可并处以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序号

违法违

规行为

处罚依据

违法违规情节

处罚标准

30

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地质矿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冒用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

轻微

经制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销毁假冒证件,没有违反所得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可不予罚款

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可并处3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般

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可并处1万元以上或3万元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可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较重

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可并处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罚款

严重

违法所得在50万元以上的

可并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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