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开展水利建设施工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以安全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培训教育“三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督查,严格落实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强化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切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查处行动,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行为:安全投入不到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工程建设中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不按规定上报重大安全隐患或不按期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挖滥采、乱倾乱倒影响行洪安全;不按河道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界线施工影响行洪安全;无证、越界或不按《河道采砂许可证》批准的范围、方式采砂影响通航安全和行洪;在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等。
三、组织形式与职责分工
本次水利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由局安办(科技处)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处(室、站)及市水投集团公司、市水电建设公司、市水利公司、市水电职业学院等单位按“一岗双责”原则和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渝水科〔2009〕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的通知》(渝水科〔2009〕48号)规定,切实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
局基建处负责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项目业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情况,项目业主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爆破物资管理情况,农民工培训教育情况等。
局农村水利处负责小(一)型及其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病险水库整治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供水水源取水及水质安全情况,制水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及制水安全管理情况等。
市水利工程管理总站负责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已成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病险水库整治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水利工程水量调度运行计划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库24小时值班情况,放水、溢洪道等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