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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


  (4)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出水COD、氨氮、总磷等各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

  (5)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所有已建污水处理厂要建设并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目前尚未达到中控系统规范要求的厦门集美、海沧、泉州北峰、永安、莆田闽中、南平南庄、宁德贵岐山等污水处理厂,要在2010年6月底前全面整改、完善中控系统。对不正常使用中控系统、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6)规范污泥处理处置管理。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规范污泥处理,及时妥善处置产生的污泥,建立健全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和档案制度,确保污泥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出厂污泥达到要求,杜绝污泥未经处理直接进入环境,保证污泥处置的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

  2.工业COD减排工程治理项目

  (1)持续推进制浆造纸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所有制浆造纸企业必须严格执行GB3544-2008《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因子必须全面达标排放。未完成深度治理工程或者不能稳定达标的造纸企业,责令停产、限期整治,对治理无望的责令关停。(附件4)

  (2)持续推进制药、食品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所有制药、食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制药、食品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全面实现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附件5)

  (3)全面加强化工、纺织染整、制革等行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行业综合整治,对存在环保问题的企业,要严肃查处、限期整改,并加强日常督查检查、加密检查和抽测频次,切实做到清查一家、整治一家、落实一家,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附件5)

  (4)重点工业排污企业限期建成污水处理中控系统。日排放工业废水1万吨以上的化工、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制革、制药、电镀行业工业企业,限期于2010年底前建成并投运规范的污水治理设施中控系统。所有工业排污企业必须规范运行治理设施,建立健全治理设施运行档案台帐,完善实验室记录。

  3.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项目

  (1)已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的必须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要进一步配套区内污水收集管网,完善清污分流系统,区内所有排污企业排放的废水必须确保全收集、全处理,污水处理厂必须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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