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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任务指导书的通知

  (二)继续推动部门利用省政府专网建设省、市、县三级行业专网,促进网络资源整合。一是对依托省政府专网已经建设部门纵向网的单位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质监局、省信访局、省编办、省软环境办公室等)根据实际情况提升其网络带宽,满足应用需求。二是年内启动省林业厅、省交通 厅、省民委、省卫生厅等部门纵向网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推动各市 (州)政府专网建设和升级工作,各市 (州)政府参照省政府专网建设模式,遵循统一网络建设标准和规范,构建完善本地政府专网。

  三、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应用开展

  (一)各地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 《吉林省市(州)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方案》和 《吉林省市 (州)政府应急平台技术要求 (试行)》 (吉政办函 〔2009〕9号)要求,明确任务,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二)加快省政府应急综合应用系统和数据库建设 (二期)。在一期基础上,结合国务院应急办统一配发应用模块需求,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建设,应急处置、在线会商等综合应用系统,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和数字预案系统。各地、各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建设模式,加强本单位、本系统的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和应急数据库建设,为省政府应急平台提供保障。

  (三)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开展在线会商和数据交换与共享应用的工作需求,组织实施省级应急平台在线会商客户端、数据交换与共享客户端安装工作,加快与国务院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进度。

  (四)做好小型移动应急平台项目建设。按照国务院应急办具体工作要求,建设应急平台小平台省级中心,在省级配置2套标准型小平台,在示范地市配置1套标准型小平台,在示范县(市)配置1套简易型小平台。建立小平台快速响应机制。

  (五)做好相关业务系统应用、推广工作。继续做好应急信息报送、指挥调度、VOIP电话、地理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使用培训、技术保障和用户管理工作,力争在市 (州)政府范围内逐步推广。

  四、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应用服务水平

  (一)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任务。按照 《省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应用系统研发工作,提升网站应用支撑能力;做好新版网站页面策划、设计以及网站搭建和数据迁移工作,确保门户网站以全新的面貌对外发布信息、提供服务;以新版网站栏目规划为依据,修订网站内容保障方案,完善内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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