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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平顶山市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邢文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黄祥利(副市长)
  李丰海(市人大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副 主 任:郭巧敏(市政府秘书长)
  周炳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洪军(市人事局局长)
  张建明(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庆豪(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梁中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徐 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春仁(市国资委主任)
  张德欣(市环保局局长)
  李全森(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璐(市发改委副主任)
  贾宏亚(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杨德川(市财政局副局长)郝新强(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张建平(市监察局副局长)王家民(市审计局副局长)仝宛鎏(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洪勋(市国税局总会计师)张晓玲(市地税局调研员)郭光明(市科技局副局长)牛全平(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李红亮(市安监局纪检书记)王雪峰(市信访局副局长)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具体负责劳动模范评选的日常工作。周炳文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全森、贾宏亚、陈岱威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由市总工会、市人事局、市农业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附件3
2010年平顶山市劳动模范名额分配说明

  一、市直各系统分配名额不含各系统公务员,不含县(市、区)相应部门所辖单位人员。
  (一)国资委系统是指本市所有接受国资委对其国有资产实行监管的企事业单位;
  (二)发展改革系统含邮政、交通、通信、铁路等行业、部门;
  (三)建设系统含市建委和市公用事业局未划入国资委系统的建筑企业、事业单位和省地质四队、冶金二队;
  (四)教育系统含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在平所有大中专院校、职业教育院校;
  (五)卫生系统含市属各医疗单位、疾病防控中心、市卫生学校、省职工温泉疗养院;
  (六)科技系统含市科技局、市科协所属单位,市农科院及农林院校;
  (七)文化系统包括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书店、文联、社科联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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