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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秘书六处

  办理招商引资、商务、旅游、口岸、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地质矿产勘查、测绘等方面的文电;负责分管副主席、副秘书长会议会务工作。承办联系贸促会和工、青、妇等方面工作。负责上述事务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对口分管副主席文稿材料的起草、修审工作。

  (七)秘书七处

  办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震、文物等方面的文电;承办联系科协、中科院新疆分院、文联、社科联、社科院、红十字会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副主席、副秘书长会议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事务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对口分管副主席文稿材料的起草、修审工作。

  (八)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自治区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及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承办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督查事项;负责督促检查办公厅各处室督查工作的落实;负责自治区政府系统办理的全国和自治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以及全国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信息处

  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省、市、自治区政务信息网络的联系;指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信息工作。

  (十)总值班室(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值班和日常对外政务联络工作;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办公厅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接待工作;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收集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参加各类活动的有关声像资料。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办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工作;负责与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工作。

  (十一)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负责指导、监督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国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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