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字〔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宜春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宜春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零死亡”的目标,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根据宜春市气象局“宜春市2010年3-9月短期气候趋势预测”分析:2010年汛期(4-6月)雨量较正常年景偏多,为800-900 毫米。有降水集中期,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略偏迟,在7月上旬后期。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2010年汛期气候趋势预测,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进行分析,预计我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发生范围、规模、危害总体上高于常年。地质灾害总趋势是:4月至7月上旬,特别是5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降水集中期,受突发性强降水及山洪影响,丘陵和山区的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矿(采石)场边坡、新建和改扩建公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旅游景区(点)高陡岩体等地段,容易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山区的沟谷狭长、坡面汇水面积大、物源丰富的地段,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全市已发现的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可能出现异常或形成地质灾害。8月至10月下旬如出现干旱,将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在地面塌陷易发区、次易发区和采空区,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次易发区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
二、地质灾害防护重点和重点防范期
(一)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全市本年度地质灾害划分3个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