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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关于推进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的实施方案、关于落实农垦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解决农垦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农垦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实施方案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积极稳妥解决省农垦企业改制遗留问题。

  对省农垦系统在省上“四加一”改革中出现的特困企业改制难、职工安置费用缺口大、改制后民营企业属地化管理以及兰维、盐化破产遗留问题,要按照政策,结合实际妥善处理,保持职工群体稳定。
  (一)妥善解决有关企业遗留问题。省政府国资委要积极帮助农垦企业深化改革。一是指导省农垦集团公司将资不抵债、亏损严重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二是指导省农垦集团公司积极创造条件,妥善安置因企业改制而滞留在再就业中心的下岗职工,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三是省农垦集团公司对偏远农场要继续和当地政府协商移交问题,对改制后新成立的民营企业要在当地注册,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统筹解决兰维、盐化公司的破产遗留问题。原兰维集团公司政策性破产过程中,亚盛集团承诺的破产兜底资金没有到位,造成职工安置经费出现缺口,要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垦集团公司研究确定的意见落实。兰维集团拆除电石炉的资产损失,由省发改委在安排技术改造及节能降耗项目时给予帮助解决,支持企业加强环境保护,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关于深化农垦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垦企业改革,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若干意见〉的意见》(省委发〔2009〕1号)精神,按照“着眼于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积聚和释放生产力,推进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创新”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现代农业为主线,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和发展方式转变;以提高农垦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辐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主导产业的优化升级为核心,以培植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着力点,深入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努力实现农垦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不断壮大农垦经济,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资企分开的原则;坚持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发展方向的原则;坚持以现代农业建设为主线,兼顾其他产业发展的原则;坚持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原则;坚持整体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持稳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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