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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的通知

  (四)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异地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三、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4月中下旬,由初中学校在区县教育(教体)局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实施。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程序,坚持对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示,对申诉投诉问题及时规范地进行处理。区县要采取随机抽样、重点检查等适当形式审核、监督各初中学校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5月8日前,将综评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阅卷工作
  1.组织领导和阅卷人员的选聘、培训
  阅卷工作全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全封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实行中考阅卷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阅卷岗位责任制。
  要严肃进行阅卷前的程序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阅卷工作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
  各学科阅卷小组在正式阅卷前要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试评工作,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要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确保阅卷质量。
  2.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阅卷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收发工作。试卷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3.加强各环节复核,确保阅卷质量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每题组阅卷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字,每一个复核环节的复核人也必须签字负责,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人员二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并根据情节书面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应着重加强下面几个环节的复核:
  (1)同一本试卷各题得分,由试卷向计算机录入时至少要组织两组同时录入,录入结束后,要复核两组录入是否一致。不一致者由录入组长分类检查更正。
  (2)核分点拆除试卷密封线,对照考生考号逐一复核是否有错装、倒装、漏装试卷的情况。
  (3)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各考场成绩单,组织人员对照试卷逐个学生核对,无误后,将主观题与客观题成绩合并。
  4.成绩公布
  7月3日前后,由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取考生成绩通知单,并通过毕业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五、志愿填报工作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可以在推荐指标内按照推荐录取程序录取推荐生以及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中。
  经批准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
  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2.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各自实际选择确定采取中考考试前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在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区县可与学生中考报名和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但时间不得早于5月16日,任何区县不得提前组织进行。并于5月27日前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并于7月8日前将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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