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加大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做实一批集团公司,推进一级企业上市融资和整体上市,大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千亿元级大企业。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周毓秋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3.完善国资监管体系,认真做好向企业委派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工作,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作用,支持企业改革发展。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周毓秋、市财政局杨晓超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4.落实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坚持管理与改革并重,稳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深化社区卫生体制改革,努力让广大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编办黄强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药监局、市中医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5.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牵头领导:蔡赴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广电局李春良、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市文物局孔繁峙、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财政局杨晓超、市编办黄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6.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推行绩效工资,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编办、市审计局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7.进一步优化引资结构,着力引进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项目,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大型民营企业总部,推动在京外资企业增资。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投资促进局张吉福、中关村管委会郭洪、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8.落实稳定外需政策,支持企业海外营销,扩大双自主产品出口。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89.建立服务贸易工作协调促进机制,引导服务外包向高端方向发展。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0.支持有实力的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1.建立首都国际化推进工作协调促进机制,积极吸引国际高端会议、展览和大型活动在京举办,争取国际组织在京设立机构,不断提升首都国际化水平。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外办赵会民、市商务委卢彦、市投资促进局张吉福、市旅游局张慧光、市贸促会熊九玲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2.全面完成援建什邡的各项任务,认真做好对口支援拉萨、和田等地区的工作。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重建办吴大仓、救灾办吴世民、资金办杨晓超、人力资源办吕和顺、重建规划分指挥部张工、建设分指挥部隋振江、前线分指挥部刘永富,市发展改革委张工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3.进一步创新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在水资源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经济信息化委朱炎、市环保局陈添、市农委王孝东、市水务局程静、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4.全力做好参与上海世博会各项工作。
牵头领导:程红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贸促会熊九玲
协办单位:北京市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期限:2010年10月底前
195.支持办好广州亚运会,力争更多的北京籍运动员入选国家队,推荐北京籍优秀裁判员为赛事执裁服务。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负责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八、全力保持首都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196.深入开展“爱首都、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开展“六大文明引导行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牵头领导:蔡赴朝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陈冬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7.完善社区多元治理体系,健全社区参与机制,畅通居民自治渠道。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8.依法组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认真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市农委王孝东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199.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于泓源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0.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建设100个乡镇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切实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
牵头领导:刘敬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于泓源、市编办黄强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1.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器”,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2.健全社区建设体制,依托社区服务站,整合各部门管理力量,完善统筹协调机制,提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3.积极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问题,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4.加快建设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站,推广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
205.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培育扶持专业社工机构,开展购买社会工作岗位试点,继续做好商务楼宇社会工作站建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市民政局吴世民
完成期限:2010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