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意见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0]24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增长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
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城乡消费的增长,实现全市扩大需求稳增长的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金融促进城乡消费增长重要性的认识
加大金融对城乡消费的支持力度,对优化信贷结构,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金融机构要从全面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进城市转型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促进城乡消费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结合各自信贷投放计划,及时调整信贷结构,稳步提高消费类贷款的增长速度,力争年内消费类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不断提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突出金融支持重点
(一)加大对城乡居民增收的金融支持力度。一是加大对农民增产增收的金融支持,提高农民消费能力。大力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探索推广林权、土地经营收益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业务,推广“双贷双保”、农民信用共同体成员联合信用贷款,挖掘农民抵押担保潜能,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支持发展镇村经济,积极推动 “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增加农民“非农”收入。二是以稳定就业为目标,通过支持创业就业带动城市居民消费。继续推广和完善钢结构抵押、股权质押、仓单质押等信贷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及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配合国家鼓励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通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贷款、助业贷款等,大力支持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创业就业。
(二)积极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严格执行国家宏观政策,把稳步发展房地产开发信贷业务作为扩大消费信贷的重点领域,优先满足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发展个人住房、商用房、二手房贷款业务,进一步提高办贷效率,并依照规定科学确定首付比例、利率水平,促进房地产消费合理增长;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贷款受理条件;以棚户区改造为契机,探索通过项目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搭桥贷款等融资方式,重点支持市政府下达的第一批55个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和农村住房建设。